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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115年度高雄市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申請作業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11-10 17:00
    • 公告『115年度高雄市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申請作業,收件至114年12月15日下午5時止,有關受理申請日期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案公告及申請作業說明手冊。
    • 發佈日期:114年11月10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
    • 受理申請日期:114年11月14日至114年12月15日下午5時止
    • 發佈內容:
    • 申請單位資格:請參閱申請作業說明手冊。
    • 訓練地點:高雄市。
    • 訓練課程時數:
      • 核心課程採實體訓練130小時。
      • 核心課程採網路(線上)訓練66小時。
    • 訓練班數及條件:
      • 訓練計畫類別、課程別、班數、人數、單價 

    類別

    課程別

    (核心課程)

    班數

    人數

    屬性

    個人訓練單價

    備註

    職前類

    實體

    正取28班

    備取5班

    每班30-32人

    職前平日

    13,130元

    為上限

    1.本訓練課程編列費用以個人訓練單價上限編列。

    2.本補助經費如因補助機關刪減預算致無法如數支付或因經費用罄,本中心得不予受理。

    3.原住民地區班級得以30-36人為招生人數,並依計畫訂定招生人數乘以個人經費單價計算班級所需經費。

    在職類

    實體

    正取4班

    備取1班

    每班30人

    在職假日

    14,280元

    為上限

    實習類

    網路

    (線上)

    正取3班

    備取1班

    每班36人

    職前平日

    7,878元

    為上限

    在職假日

    8,568元

    為上限

    二、請依類別申請計畫,申請條件如下

    1. 每單位總類別申請班數不得超過5
    2. 總類別申請班數2班(含)以下者,可依規劃自由提出。
    3. 總類別申請班數3()以上者,則需依下列原則辦理
    1. 總類別申請班數3~4班,其中至少1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
    2. 總類別申請班數5班,其中至少2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
    • 申請期限:

    114年11月14日至114年12月15日下午5時止。須以正式公文函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組,並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 申請應備文件:
      • 專用信封封面。
      • 申請函。
      • 申請單位資格審查表。
      • 申請單位資格證明文件一式1份。
      • 申請單位訓練場地資格審查表。
      • 訓練場地資格證明文件(含實習訓練機構切結書正本)一式1份。
      • 訓練場地符合建築物及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式1份。
      • 訓練計畫書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請附光碟或隨身碟)
      • 其他:任何足以顯示具備承接本訓練計畫之資源、能力與經驗及辦理就業輔導措施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通過TTQS評核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 其他注意事項:依本案行政作業手冊辦理。
    • 申請人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關係人身分,請申請時一併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俾本中心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主動公開身分關係。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連絡方式:

    一、地址:803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4樓。

    二、電話:(07)7330823轉209~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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