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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才期間:自115年6月10日起至115年6月17日止。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額,預計於本(115)年7月1日後出缺。
(三)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中心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錄取人員由本中心主動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職缺為綜合行政職系書記1名;工作地點視本中心業務需要指派。
(五)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面試分數未達8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及備取,倘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六)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七)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八)聯絡電話:07-7330823分機667 人事室-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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