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結合產業資源,由訓練單位依據用人需求,辦理先僱後訓的「工作崗位訓練」,提供青年務實致用之職業訓練,同時提升事業單位僱用意願。
適訓練對象
15-29歲之本國籍青年(不含日間部在學學生)。
訓練模式
結合事業單位用人需求,規劃3-6個月工作崗位訓練,強化青年工作能力,並透過先僱用後訓練之機制,打造安心訓練環境。
補助內容
補助額度:前3個月補助訓練單位最高每人每月12,000元;第4個月起至第6個月,每人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
計算方式:
學員薪資未達34, 000元者,訓練期間以3個月為限,補助最高36,000元。
學員薪資逾34, 000元以上者,訓練期間以6個月為限,補助最高5萬4千元。
申請方式
由訓練單位自行向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各項訓練計畫申請。
計畫諮詢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0800-777-888。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 #1822~1830。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1921、#1925 。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1548、#1507。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719、#1710、#1712。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1310、#1312、#1308、#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