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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工具

    資料來源: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措施目的

    協助失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履歷健診等多面向服務,並運用工作卡(職涯履歷表)展現個人就業優勢,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

    適用對象

    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180日以上者。青年在失業期間如有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月投保薪資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之期間,亦列入失業期間計算。

    申辦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求職登記表
    3. 身分證正本
    4. 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正本
    5. 退伍令正本(役畢者)
    申辦地點
    1. 前鎮就業服務站:07-8220790,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1樓
    2. 成功就業服務站:07-5509848,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80號6樓
    3. 三民就業服務站:07-3837191,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468號10樓
    4. 楠梓就業服務站:07-3609521,高雄市楠梓區學專路777號2樓
    5. 鳳山就業服務站:07-7410243,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西路235號
    6. 岡山就業服務站:07-6228321,高雄市岡山區民有路27號
    尋職就業獎勵金請領額度

    青年在完成深度就業諮詢後90天內找到工作,且受僱於同一雇主連續達90天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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