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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訓招生

    公告『114年度高雄市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申請作業,收件至113年12月9日下午5時止,有關受理申請日期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案公告及申請作業說明手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1-06 18:17
    • 受理申請日期:113年11月7日至113年12月9日下午5時止

    壹、申請單位資格:請參閱申請作業說明手冊。
    貳、訓練地點:高雄市。
    參、訓練課程時數:

    一、核心課程採實體訓練130小時。
    二、核心課程採網路(線上)訓練66小時。

    肆、訓練班數及條件:

    一、訓練計畫類別、課程別、班數、人數、單價

    類別

    課程別

    (核心課程)

    班數

    人數

    屬性

    個人訓練單價

    備註

    職前類

    實體

    正取28班

    備取5班

    每班30人

    職前平日

    13,130元為上限

    1.本訓練課程編列費用以個人訓練單價上限編列。

    2.本補助經費如因補助機關刪減預算致無法如數支付或因經費用罄,本中心得不予受理。

    在職類

    實體

    正取4班

    備取1班

    每班30人

    在職假日

    14,280元為上限

    實習類

    網路

    (線上)

    正取3班

    備取1班

    每班36人

    職前平日

    7,878元為上限

    在職假日

    8,568元為上限

    二、請依類別申請計畫,申請條件如下

    • 每單位總類別申請班數不得超過5
    • 總類別申請班數2班(含)以下者,可依規劃自由提出。
    • 總類別申請班數3()以上者,則需依下列原則辦理
    1. 總類別申請班數3~4班,其中至少1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
    2. 總類別申請班數5班,其中至少2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

    伍、申請期限:
    113年11月7日至113年12月9日下午5時止。須以正式公文函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組,並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陸、申請應備文件:

    一、專用信封封面。
    二、申請函。
    三、申請單位資格審查表。
    四、申請單位資格證明文件一式1份。
    五、申請單位訓練場地資格審查表。
    六、訓練場地資格證明文件(含實習訓練機構切結書正本)一式1份。
    七、訓練場地符合建築物及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式1份。
    八、訓練計畫書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請附光碟或隨身碟)。
    九、其他:任何足以顯示具備承接本訓練計畫之資源、能力與經驗及辦理就業輔導措施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通過TTQS評核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柒、其他注意事項:依本案行政作業手冊辦理。
    捌、申請人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之關係人身分,請申請時一併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俾本中心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主動公開身分關係。
    玖、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連絡方式:
    一、地址: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
    二、電話:(07)7330823轉209~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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