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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FAQ)

    沒有參加勞保的受僱勞工,要如何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0-03-08 16:28
    1. 僱用員工不滿5人的公司、行號以及未強制參加勞保的單位,如果還沒成立勞保投保單位,應於就業保險法施行之當日(92年1月1日)或勞工到職之當日,填具「就業保險加保申報表」,為所屬勞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應為申報之當日起算。
    2. 投保單位未於就業保險法施行之當日或勞工到職之當日為所屬勞工申報參加本保險者,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申報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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