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及適用繼續僱用之指定行業及繼續僱用比率事宜之相關公告如附件
受理申請日期為113.9.1~113.12.31
歡迎有符合之事業單位,於114年有屆齡65歲之勞工(49年次),依時限提案申請。
高雄市受理機關:
1.高屏澎東區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06號2樓
洽詢電話:07-7252586轉125李小姐
2.人才資源發展中心
高雄市岡山區岡燕路347號
洽詢電話:07-6220253轉318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