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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就業專區

    資料來源: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就業權益及安全

    就業權益

    1. 只要您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臺灣工作。自98年5月1日起,只要您是依法可在臺灣工作者,就納入就業保險適用對象,即可請領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勵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健保費補助等。並自103年1月17日起,納入勞退新制。
    2. 內政部移民署自100年9月16日起於新核發之外籍配偶IC外僑居留證、大陸配偶依親居留證及長期居留證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中文字樣。
    3. 不論是外籍或大陸地區配偶,工作期限都是依居留證的有效期限而定,也就是說,您的居留證有效,工作權就有效。

    就業安全

    1. 工作時請記住3要7不原則,以免受騙

    「三大準備」

    (1).事前蒐集應徵公司資料。

    (2).找親友陪同或事先告知面試地點。

    (3).檢視徵才廣告內容有無不合理之處。

    「七不原則」

    (1).不繳錢。

    (2).不亂簽約。

    (3).不辦卡。

    (4).不購買。

    (5).證件不離身。

    (6).不飲用。

    (7).不非法工作。

    1. 小心就業陷阱:找工作的時候,如果您發現老闆有下列情形或要求時,應特別小心,以免受騙。

    (1).要買產品才能工作。

    (2).要繳報名費、保證金、訓練費、服裝費等費用。

    (3).職缺廣告未詳細寫出公司名稱、地址及詳細工作內容,只留聯絡人姓名、電

    話(或手機號碼)、郵政信箱等等。

    (4).工作內容輕鬆但薪水特別高。

    1. 諮詢專線:如您遇到上面的情形,盡快打電話到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詢問,07-8124780。

    勞資爭議

    1. 只要您依法在臺灣工作,即與臺灣勞工一樣,受勞動法令的權益保障,遭遇勞資爭議時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合意仲裁。
    2. 「勞資有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預約專線 07-8133980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為保障勞工權益,服務廣大民眾及勞工朋友,特聘請高雄律師公會律師,每週一至週五分別於本局1樓申訴服務中心律師諮詢室及澄清服務中心1樓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有需要民眾,親洽諮詢。

    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

    服務電話

    備註

    勞工申訴服務中心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1)

    每週一、每週四

    上午9時30分至12時

    每週三

    下午2時至4時30分

    07-8124613

    轉257、258

    07-8133980

    1.不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服務時間前15分鐘截止受理案件。

    澄清服務中心1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1)

    每週二、每週五

    上午9時30分至12時

    07-7332860

    注意事項:

    1. 為現場面對面諮詢,僅提供電話預約時段,不提供電話諮詢,內容不限於勞動法令。
    2. 每人每次諮詢時間以15分鐘為限,惟得視當天民眾人數酌予調整。
    3. 預約者僅提供3分鐘保留時間,請務必準時到場,遲到者,視同現場候位民眾依序排隊,如當日名額已滿,將安排預約他日。
    4. 服務時間結束前15分鐘截止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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